唐朝大部分皇帝的朝廷的政治失败

唐朝和宋朝比起来、虽然因为南宋被女真民族欺负以及晚清民族危机的原因、宋朝往往被贬低而唐朝被吹嘘,但事实上、宋朝的政治比唐朝成功太多,除了经济上宋朝实行重商主义使得税率为唐朝五倍、南宋还要背负越来越多对少数民族国家的“进贡”的同时、人口和人均收入以及商业市场繁荣程度与服务业体系的程度都依然远远超过唐朝、社会商品化和利润创造比唐朝发达得多的这方面之外,宋朝的内部政治结构,文官政治体系与皇权之间的协调配合的稳定与效率兼顾的有效运作比唐朝要好很多,军队始终没有军人专政的现象,政权结构的始终没有出现内部失调和分裂的倾向,法律也更加人道一点;而唐朝实际上很典型的发展到半路遭遇彻底的政治失败,安史之乱后先是叛乱军队实际上一直以名义上服从唐朝统一的方式保持独立割据,然后是朝廷开始和原本忠于自己的武将群体越来越互相猜忌、越来越互相离心离德,接下来兼职武将的各地地方藩镇也越来越独立越来越军阀化、最后连唐朝朝廷自己的太监都变成了住在长安城的军阀,唐朝自从唐德宗李适差一点被派去平叛的藩镇军队在长安城就地抓住之后,就把唐朝中央的神策军交由太监掌管,结果太监虽然没有鸡巴不能操逼不能生育而且因为性心理残疾和压抑而很变态、也因此不能像地方藩镇的军事首长那样有自己的家族传承和围绕在自己家族周围的稳定军政团队班底,但太监依旧在孤身一人掌握神策军的期间尽量过把瘾就死地继续个人军阀化,逐渐地掌握了皇帝的人身安全、皇帝开始不得不迁就太监的意见,到了唐文宗“甘露之变”事件皇帝发动政变谋杀太监结果失败、长安城里皇帝手下大臣及其军队被太监掌握的军队斩尽杀绝,从此以后太监彻底军阀化,皇帝的皇位继承基本上皇帝说了不算、继承人制度规矩说了也不算,而是由掌握神策军的太监们自己私自的商量去说了算,可能因此以“甘露事变”为界限,延续100年的中唐时代转变为之后延续50年的晚唐时代,在“甘露之变”当中发动政变想推翻太监的唐朝皇帝唐文宗、自己临死前苦苦哀求太监允许自己立的太子继承皇位,结果没有卵用,之后的唐武宗也立有自己的太子,不过这个继承人制度已经成为废纸、长安城里的太监才是皇位继承怎么安排的话事人,老皇帝死的时候太监完全不受继承人制度和皇帝的命令的约束,可以随心所欲地指定掌权太监选择或同意的皇族人员作为继承人,继承唐武宗皇位的唐宣宗就是这么被太监指定为皇帝职务继承人的,唐宣宗时期号称“英明”、有权势的太监也不得不有所收敛、然而唐宣宗病逝时命令掌管皇宫事务太监拥立自己法定的太子继位,结果太监根本不鸟,很随意地就换了唐宣宗一个政治能力很差的另外的儿子做皇帝,而且好像这不算违反了什么国家制度、不算是得负担后果的事情似的,还活着的皇族和文官以及藩镇诸侯们对此完全没有制约干预甚至没有反对,整个国家政治体系的分崩离析、整个政治制度的运行失灵可见一斑,以后的几个唐朝皇帝除了最后一个傀儡皇帝唐哀帝是著名色狼军阀朱温弄死前任皇帝唐昭宗之后指定像演员演戏一样登基的,其余的也都是太监说了算指定上位的,唐朝的政治失败,比起宋朝的政治结构直到南宋最终覆灭的崖山海战时依然保持宋朝政权内部的向心力和稳定运行秩序,唐朝的政治失败实际上是非常失败程度发展得很可观的,多年来没有被太当回事地看待而已。

晚唐的太监对皇帝的控制和废立是军阀化的,也就是说并不是在稳定的运行制度里太监通过掌握稳定的运行制度里的制度权力、太监通过主导着皇位继承的制度里的决策安排而决定皇帝的废立,而是非制度化地、太监仗着手中掌握的唐朝中央神策军等控制着皇宫治安的武力,看太监自己心情而不受制度约束地可以违反制度安排而且自己也没有制度秩序地随意决定皇位继承,所以这是晚唐太监的军阀化。

从中国历代封建皇朝各自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名称、也可以看得出这些皇朝政权的社会统治给人的印象,秦朝从它没建立、还是商鞅变法的时候开始就一直是人间地狱、蓄意让人民变得邪恶卑鄙自私冷漠和凶残与愚昧、并且动不动就要被阉割和扒皮的烈性生物退化狂暴高压奴役人类的变态社会,所以这种变态通过侵略扩张来找补自己的变态社会结构无法产生的利益“滋养”以维持稳定的侵略扩张一结束、一“大一统”东亚大陆成为所谓的“秦朝”、从这一开始就已经是水深火热摇摇欲坠的倒霉形象,果然二十多年就彻底完蛋、秦始皇以及秦国王室所有后代断子绝孙基因灭绝,由于一开始就是水深火热官逼民反的全社会都渴望造反地所谓“天下苦秦久矣”的样子,也没有什么“初秦、晚秦”的说法,连单独的“秦末”的说法都偏少、通常都是“秦末农民大起义”;汉朝的西汉一直保持政权稳定性,社会矛盾由于儒生政治从而得以通过和平选举王莽取代汉朝的方式去释放、没有暴力推翻政权的社会统治瓦解的阶段、因此只有客观陈述事实的“西汉末年…如何如何”,却没有划分出具有鲜明自身独特特点的像“晚清、晚明”那样的“晚西汉”的历史时期概念,东汉也类似,长久以来东汉都处于政治黑暗状态、积压的社会矛盾到了黄巾起义大爆发之后东汉就进入名存实亡的像三国过过渡的阶段、没有一个具有典型特征的从不管社会统治过得去还是很黑暗、起码社会统治相对稳定、尚且不能预期政权崩溃的历史阶段、转入政权开始一段不算很迅速的统治走向瓦解的“晚明、晚清”之类印象的阶段;西晋政权很快进入占据西晋三分之二时间的摇摇欲坠不稳定状态,东晋在门阀架空皇帝的80多年里保持稳定,最后刘裕崛起后东晋比“东汉末年”还迅速地迅速被篡政;五胡十六国那些丛林状态的北方政权从来地处于社会统治不稳定朝不保夕的状态,南北朝南方政权要么是发生宫廷政变、要么是被外敌入侵或外敌掌握军队侵入自身政权内部发动叛乱而被灭,缺乏社会统治力度的不同形态有清晰区分且各自相对稳定延续的历史阶段,而北魏则是前期六七十年里就像土匪,连官员正式工资都没有,全凭官员在自己管辖范围内自行抢劫勒索作为官员给养,中期二三十年经历汉化改革,然后迅速陷入漫长的分裂和名存实亡、北魏分裂而成的东魏与西魏、开创了从开国君主到末代皇帝全部是傀儡的特例,对北魏划分“魏初、魏末”的话也显得暧昧不清;之后的隋朝很快灭亡,只有“隋末农民大起义”而没有“隋末”的印象,所谓的“隋末农民大起义”的时间比不是农民大起义的时间还长;宋朝一直内部结构稳定、北宋末年被金朝外来入侵迅速吞并半壁江山、南宋在襄阳作战失利然后迅速推平南中国,但这些算不上自身社会统治的结构内部出现什么自发的历史性变化,北宋在宋金交战前社会内部持续繁荣,无人感觉社会统治内部结构自身出现了不可逆的历史转变;南宋在抗蒙战争40年过程中自身统治下的社会保持良好稳定性,除了之后两三年蒙古鞑靼推平南中国时面对兵临城下不少地方官和临安城中央朝廷机构面对不可逆转的大势而选择投降等特殊历史断裂点之外,南宋社会在其整个历史时期从政权到民间可以说保持着良好的统治管理的有效运作,即便是个别农民起义也没有到达动摇整体社会统治基本面的程度;元朝因为对于编修本国历史的中国古代传统知识分子来说,一直就是不受欢迎的、整体被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在心理上将其排斥在中国古代儒教正统统治者角色范围之外的王朝,元朝按理说应该有“元初”也就是忽必烈还没死的时候相对稳定的三十年,然后是漫长直至灭亡的内乱和起义;明清两个朝代都有比较鲜明的“明初、明末”和“清初、清末”的历史时期形象,分别是朱元璋全国高压小农经济统治模式和明朝军队萨尔浒之战惨败后内外交困走向崩溃的历史时期,以及清朝在原明朝版图区域内的征服与奴役的杀戮战争以及三藩之乱内战的时期,以及鸦片战争后清朝闭关锁国洗脑统治被全球化浪潮所冲击得走向死无全尸地封建王朝统治形式彻底被淘汰的历史时期;而唐朝实际上是比较特殊的,它被分为“初唐、盛唐、中唐、晚唐”,这种情形其他中国朝代里没有类似,“盛唐”之后的中唐和晚唐,占据唐朝整个历史时期超过一半的时间、比初唐和盛唐的时间长,中唐是唐朝政治失败,社会统治在总体上变成军阀林立地持续分裂的道路上行进的历史阶段,而晚唐则是连唐朝皇帝原本赖以对抗藩镇的自家太监都变成了住在长安城里控制朝廷和皇帝自己(至少控制皇位怎么继承)的太监军阀,唐朝的皇帝除了初唐的李世民和武则天以外、其他的实在是显得政治失败得有点可怜。即使只看自身政权对社会统治的有效运行,不看政权内部权力交接的宫斗,把唐高宗李治和唐高祖李渊这两人也算成唐朝统治政治成功的统治者,唐朝那么多皇帝也只有4个能算得上在位期间实现了内部统治结构的政治成功,武则天的那两个儿皇帝肯定不能算数,因为这两位小爷属于自己都处于即使在当皇帝期间也长期有着明显的生命危险,经常身为皇帝都很可能要被谋杀、而且自己对此还无能为力的状态,要么就是只是挂名当个皇帝,实际统治权掌握在母亲或儿子手里,这样的话即使统治集团对社会的统治的基本面依然稳定,但要是说这个统治集团的皇帝本人政治成功,还是显得尴尬。

唐朝之所以会出现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中晚唐的皇帝并不能像初唐的李渊和李世民那样自己具有统领军队、不能把掌握军队权力的武将变成让通过军队上下级“老部将与老首长”的关系而忠诚于自己的部下,而只能通过君臣封建伦理以及维护这种伦理的社会法律秩序好像一个权威似地约束武将,在太平盛世的时光里,这种皇帝可以随意处分大臣而大臣不可以违抗命令更不可以僭越封建伦理关系地造反的“法律”秩序,可以好像整个和平社会的共识、和平的社会的各个部分自身所持有的武力都要遵照这个共识去运作,这样皇帝哪怕自身不会打仗,但依然有着掌握大部分武力的社会共识的权威秩序(包括自觉思想上的和强制的)的加持,权威秩序是要求皇帝是最高统治者最终决策者的,那么武力尽管由皇帝委派给武将们独立行使,不会打仗皇帝仍然掌握着武将们所指挥的武力是最终不敢不也不得不听命于自己的;然而自从唐朝安史之乱的内战迁延日久、唐廷不仅不能迅速平定打破“武力听命于皇帝”的社会权威秩序的安禄山史思明、结果到最后也没能真正彻底平叛,唐廷在漫长平叛内战中社会损耗过于巨大以至于彻底剿灭安禄山史思明叛乱集团的残存势力有难度、双方互相妥协地叛乱集团的残存部将的势力名义上重新臣服唐朝重新打着唐朝地方官府的旗号但保持着对安禄山根据地地盘的实际独立割据,叛军中下层也得到赦免、造反的政治风险主要由领头的叛军将领做替罪羊去承担,这就动摇了初唐和盛唐时期“由武将代行的武力、最终臣服于皇帝、不可不不听命于皇帝”的社会权威秩序共识,因此唐朝各地的中下层军人,如果威胁某个率领自己的长官带领自己造反,政治风险也集中由这个长官去承担,因为唐朝实在没有足够的成本去追捕每一个叛乱的士兵;因此,各地军队的长官似乎更加容易受到下层的鼓动而不那么忠诚、社会的武力即军人越来越不知道皇帝的权威而只知道拥戴带领自己割据一方的领头长官,这就像“皇帝可以随意处分大臣而大臣不可以违抗命令更不可以僭越封建伦理关系地造反的‘法律’秩序”的社会权威不太灵验、不太能驾驭武力,社会已经开始倾向于各地山寨各自割据和争霸的丛林社会了,皇帝想要恢复人人服从皇帝权威的所谓“社会秩序”,首先需要自己也是割据的山寨武装集团其中的一个、把其他山寨武装集团都打服了吞并了,手里掌握着的武力再将自己凭借暴力战争谁赢谁说了算的游戏规则给改设为文治的社会基于服从皇帝的社会规则的并且这样的规则要作为社会共识的那个形态,就好像李渊和李世民也是在全中国各地很多地方并不服从唐朝统治从而相当于各地“叛乱”的力量牵制、也是相当于平叛战争不断的力量冲突那样的割据与兼并战争不断的过程把唐朝统一局面建立起来;然而安史之乱后的唐朝就无法复刻李渊和李世民武力兼并各地割据势力的局面,哪怕是表面上迫使各地藩镇听命于唐廷中央统一调度的唐宪宗也没能做到这步,这因为唐朝皇帝此时不能自己率领军队,唐朝皇帝依靠社会法律共识那样的社会秩序驾驭着武力、反过来因为社会法律共识而被皇帝所掌握的武力也强化了那样的社会秩序的形势已经动摇,皇帝需要自己也像山寨土匪带领一队土匪人马去抢山头抢地盘然后再把自己兼并完竞争对手的山寨改为封建皇权社会的时候,皇帝却只能像用高官厚禄雇佣一帮保镖来保护保护自己的财主,但是保镖“为什么要保护财主而不可以跟着其他土匪一起抢劫那个财主”的社会权威秩序的压力已经动摇了,所以从安史之乱开始,历代唐朝皇帝对就像花钱雇佣了一帮保镖保护自己的金银珠宝(保护皇室江山统治权),但在那些金银珠宝就得属于自己而不可以被保镖私自自行抢夺瓜分的社会“法律”强制力和威慑力很是动摇了的情境下,提心吊胆地猜忌那帮保镖会不会转身变成劫匪,于是对将领们越来越猜忌、对叛乱的将领反而更喜欢怀柔招降而对还忠心于自己的将领和军队则百般提防和打压,君臣之间无法开诚布公地沟通、皇帝不敢放心地信任将领、将领更加不敢轻易解除自己反抗制衡皇帝的武力而把自己生死交到皇帝的手上,这样反过来促成了原本忠心于唐朝的许多将领和士兵越来越和唐朝离心离德,安史之乱以后好几个原本忠心于唐朝的名将也是这样被逼反的,然后这样的君臣敌意螺旋正反馈不断加强,最终唐朝的统治越来越藩镇割据,而唐朝皇帝为了震慑地方藩镇而这是在长安城的皇家军队神策军,也依然是皇帝像个财主雇佣一帮常驻京城的保镖来保护自己,但自己并不懂得怎么指挥和率领那队保镖,自己并不会统领军队那样让神策军服从自己,皇帝之于神策军、不是军队的长官之于部下和士卒,而是保镖镖局的雇主之于一大帮有着自己的指挥系统和领头人的保镖,当然哪怕有仿佛军队的长官之于部下和士卒那样能够统领神策军的皇帝、只要这个皇帝没能在有生之年兼并平定各地割据藩镇然后自己把自己驾驭着这种弱肉强食游戏规则的社会武力让渡给文治法律社会的制度、没能把谁武力强大就听谁的的军阀秩序的武力权威自行转化为文治的社会法律秩序化的形态,那么皇帝的下一任皇帝依然会重新沦为被前任皇帝所统领的军队当保镖保护的小客户小雇主,就像军事首长的儿子或者土匪首领的儿子不能保证自己武力值爆表、不能像文治社会的财主或家族企业公司董事长的儿子依照“继承法”的文治规则而被财主的老家丁或公司的老臣们所承认,一切都要依靠弱肉强食打得头破血流地分出胜负还得自己不仅胜了还胜得保存有好多实力没被消耗的情形才行,结果神策军最后也真的成了长安城里的掌权太监的军阀军队、皇帝受到神策军的威胁而被太监控制自己,因此,中晚唐的削藩就无法复刻初唐李渊李世民的统一战争。

当然唐朝还是很有社会活力的,这种社会活力来自于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大融合,使得社会普遍豪迈、开放,但社会的发展和成功并不等于专制统治该社会的统治者自己的对社会的统治(这些统治可以是比较有利社会的也可以是剥削性地和社会对着干的)的成功,唐朝的大部分皇帝的这些统治就并不成功,但是唐朝哪怕到了晚唐黄巢战争和五代十国的混乱社会、依然有着孕育出赵匡胤等开明统治的社会文明,晚明社会则完全不存在这样的社会文明基本面了。

中晚唐这种君权伦理面对战争割据时的脆弱性显示出其缺陷,因为并不具备客观上的合理性,只是人为地被想象成人们必须遵守的什么伦理,好像某个家族其实基因也不怎么突出地优秀、也没什么固定就是高人一等比其他人类优秀出一大截的生物功能,却凭借着人类集体生活里崇拜统治者的俄狄浦斯情结、人们鬼迷心窍地将这个家族给奉为好像部落酋长“权威父亲”所化身的“天然具有统治你们的必然性”君权神授的些神族似的,这种主观上的想象虚构,是封建皇权的意识形态基础。然而封建皇权下的社会民众可以对某一个家族、某一个人这样君权神授地想象和依附,也一样可以对另一个家族另一个人甚至对同一个家族内部争夺皇位的另一个人进行这种君权神授的“皈依家长制部落酋长”、把那另一家族另一人过同一家族内的另一人给当成国家社会级别扩大版的家长制部落酋长“权威父亲”去皈依和拥戴,只要那另一个家族或另一个人不至于太昏庸太肆意虐待拥戴自己觉得民众和部下,这些部下和民众也可以满足内心那种封建伦理的情感需要;然而共和的制度则不一样,合法性基于“天下为公”的共和的推举,各地军阀自己的割据和叛乱时,并不能像君主制下的割据和叛乱仿佛君主制的“一家一姓之天下”或这样的“天下”的一部分、从一个家族一个姓氏转移到另一家族另一姓氏那样,把自己冒充成本来由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家族所冒充着受到“君权神授”而具有封建统治者伦理地位的角色,军阀的割据和叛乱无法把自己冒充成具有整个社会的共和的民意所授权允许的样子;由共和推举的中央其所基于的民意,也不容易像中晚唐藩镇割据时看到唐朝皇帝的权威不行了于是就抛弃皇帝及其朝廷中央、换一个主子换一个人充当一直存在的剥削自己权利的角色就行了那样,遭遇叛乱时共和社会的社会公众的权利受到侵害是实实在在的,不同于封建伦理对于谁才是正统统治者的那些想象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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