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受封建禮教毒害的台灣法律的「通姦罪」及其民事處罰的自戀性變態和遺毒影響
深受封建禮教毒害的台灣法律的「通姦罪」及其民事處罰的自戀性變態和遺毒影響
台灣那些從封建禮教遺留下來的變態的「通姦罪」,到現在還有不少性神經質和性嫉妒的台灣男女病人在渴望其被恢復,那些習慣了在封建性奴役裡扭曲所謂的「通姦」,其實原本就是正常健康的人類本能、被封建禮教惡毒發洩自戀性嫉妒,「你不順從我自戀性奴役統治、“通”了別人和別人上床、從而違背了我自戀性嫉妒對你情慾本能的剝削和禁錮的安排、脫離了你的情慾心身是我我自戀性嫉妒所自戀合併統治體驗的我自戀世界附屬片段的狀態,所以你和你“通”的別人、承載著我自戀性奴役統治體驗失敗的自戀性羞憤的侮辱報復,所以你們是“奸”」,就這樣變態的觀念暴力強制之類人類的變態法律、早就該被徹底取消掉了!
結果很多台灣目前的那些深受封建禮教的性奴役法律薰陶多年的台灣有病男女還不願意,比如YouTube有個網名「elizabethchristine1832」的病人、就鼓吹應該有什麼「妨礙婚姻罪」的刑法處分、反而民法化的對通姦的處理不應該存在,因為一個男女願意跟有有夫之婦/有婦之夫發生性關係,他/她何罪之有,是配偶不忠於婚姻,處罰的對象應該是有婚姻事實的對象,這就很封建禮教政教合一、很封建禮教宗教法律而且邏輯狗屁不通,既然和有婦之夫/有夫之婦發生性關係、誘導和配合有夫之婦/有婦之夫所謂的」不忠於」婚姻是無罪的,有婚姻事實但不忠於以婚姻為名義形式的情慾剝削、不忠於以婚姻為名義的自戀性嫉妒對自身自身情慾本能的自戀統治、不「忠於」婚姻形式的自戀性奴役對自身情慾本能和情慾關係進行禁錮的人身情感統治的擺布,怎麼就有罪了呢??
台灣的法律把婚姻給設定成就是追求控制對方不能和別人發生性關係的性禁錮控制權力的性統治關係、把婚姻設定成就是要互相追求和互相接受這樣的自戀性統治心身支配權力關係、就是這樣扭曲和禁錮本能的人身情感附屬關係的自戀性嫉妒心身統治,不是病態和偽善又是什麼!
如果有什麼狗屁不通的「妨礙婚姻罪」的話、「婚姻」就是封建禮教的人身情感附屬關係,離婚都是允許的,婚還沒離就搞什麼「妨礙婚姻罪」,那麼離婚把整個婚姻搞解體了豈不是更加應該判刑?為什麼沒有「妨礙勞資關係罪」禁止挖牆腳、禁止一個公司的員工受到另一個公司的「蠱惑」而跳槽到另一個公司?為什麼沒有「妨礙友誼罪」、「妨礙戀愛罪」,規定交朋友和談戀愛不得搞得交友或戀愛的對象和其原本的某個朋友變得不是朋友了或者和原本的戀愛對象分手?勸別人離婚、說別人這段婚姻不行啊離婚了吧讓別人婚姻結束了,怎麼不抓起來判刑?怎麼不判處進行民事賠償?這不就是把互「婚姻」給作為強制人身情感附屬關係的封建禮教的名份形態、有「婚姻」這種封建禮教人身情感附屬關係的「法律名分」就可以以法律的名義暴力強制執行人身情感附屬關係的安排和設定而不再容許挑戰了,而且就是性變態地不是以夫婦建立性關係作為追求和本質、而是以夫婦中的任一方對剩下的另外一方發洩「不允許你和別人發生性關係」、發洩性禁錮的支配統治權的那些情慾剝削的性奴役去作為婚姻的追求和本質,不是肛門性欲性變態又是什麼,離婚都是允許的,婚還沒離就搞什麼「妨礙婚姻罪」,那麼離婚把整個婚姻搞解體了豈不是更加應該判刑?所謂的「妨礙婚姻罪」無非是「妨礙以‘婚姻’的名義執行對自戀性奴役統治的貫徹執」的」罪」,所以YouTube網名「elizabethchristine1832」的病人的的「婚姻」、就是這一種自戀性嫉妒以對配偶的情慾本能和自由進行剝削和禁錮為目的的婚姻、如果不能對配偶的情慾本能和自由進行剝削和禁錮、婚姻沒解體反而比解體了還要更沒有婚姻的意義似的,這樣的病態的嘴臉不是十分明顯又是什麼!
又比如YouTube上就有個網名「h26z」、網絡ID「趙文正」的病人,一本正經發洩著他自己的那些偽善發洩他那些「婚姻制度&結婚不就互許給對方承諾,攜手並共度一輩子 真不安分多情種,其實也就不要結婚 不要沾上有夫之婦&有婦之夫不就什麼煩惱都沒有,要怎麼玩跟誰玩都OK吧@@ 通姦除罪化阿不就特定人士為了自己方便而開的一個巧門而已 當沒有一定程度的道德規範與法律的約束讓人放飛自我時,其實會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真他媽一派胡言!搞得好像通過被浪漫化漂白成「互許給對方承諾攜手共度一輩子」的簽署「婚姻」法律條約,規定自己和對方「互相自戀性嫉妒控制對方情慾被禁錮安排為不可以和別人上床、互相情慾性本能接受對方自戀性嫉妒要禁錮自己不可以和別人上床的支配安排,規定自身情慾本能全部需要和慾望都只准以對方為對象、規定自身情慾本能孤注一擲地必須把對方當作就是完美囊括了自身情慾本能的功能、慾望、審美和愉悅所感受和追求的人類兩性關係豐富世界豐富意義的一個完整完美世界那樣自欺欺人,逼迫自己這樣自欺欺人地高壓壓迫自身情慾心身單調狹隘平板化地低級和退化,壓迫自己這樣低級退化地自我扭曲,這樣去單調狹窄和精神分裂傾向地塑造自身情慾本能生物心身,這樣的明顯高度追求自己被奴役被心身高壓壓抑和狹隘平板化情慾本能情感思維精神病化的樣子,這成了不特定的好多人普遍的都是這樣,不這樣的反而成了「特定人士」似的,這不是自戀性嫉妒戀母統治體驗自戀完美感妄想樣自戀世界的情境體驗的移情又是什麼?
這種人應該去朝鮮、阿富汗、沙特、伊朗這類國家,這些有通姦罪的邪惡國家對他來說那就有」道德規範與法律約束」、全世界所有自由健康的社會都沒有通姦罪,對這個「趙文正」就通通成了「沒有一定程度的道德規範與法律約束與法律約束讓人放飛自我,很恐怖」的地方了、說到底這種東西的「道德規範」只是自戀性嫉妒的偽劣道德自詡道德和偽劣道德自戀性嫉妒試圖性統治支配別人規範別人統治安排別人情慾本能被自己性嫉妒自戀統治體驗形態所扭曲,其「法律約束」就是用法律去暴力性奴役控制別人被暴力強制控制著順從其偽劣道德的自戀性嫉妒,別人「放飛自我」不自我扭曲、別人放飛自身正常本能不被扭曲地不去順從他自戀性嫉妒了、他就覺得多麼多麼「很恐怖」、多麼多麼戀母移情的嬰幼兒萬能自戀性嫉妒心身合併統治體驗自戀完美感妄想樣的自戀世界被動搖被瓜分得搖搖欲墜亂七八糟了。這種人嘰嘰歪歪的那些什麼「有婦之夫、有夫之婦」,無非是「這是我自戀性嫉妒統治的勢力範圍,你們怎麼玩無所謂、不要觸犯我自戀性嫉妒統治、不要試圖玩到被我標注為我自戀性嫉妒統治霸佔的我自戀世界附屬部分的頭上,你和別人玩沒關係、但你不能和那些被我這樣的病人用法律圈定為是我自戀性嫉妒所統治霸佔的人玩」,什麼通姦罪,不就是「趙文正」這樣的人病人為自己自戀性嫉妒統治支配別人而專門給別人設置的一個不方便之牢籠,然後把不順從自己自戀性嫉妒統治的、不「尊重」他把他幻想中的配偶角色看成通過簽署婚姻條約從而「合法」將自身情慾本能出賣成爲從此接受他自戀性嫉妒統治幻想地被規定成作為你自戀世界自戀性嫉妒合併統治的附屬部分的樣子的那種自戀性統治、「不尊重」他對他心目中他自己的配偶角色的人的這種自戀性嫉妒心身統治,他就給感覺成這是「沒有一定程度的道德規範與法律約束」了,這種人的「道德規範」其實就是渴望別人要遵從和尊重他自己自戀性嫉妒以婚姻的「法律儀式」對別人情慾本能的統治支配,遷就和「尊重」他自戀性嫉妒統治了不觸發他性嫉妒自戀統治操控體驗受挫的自戀性羞憤了、那就「有道德」了,否則那就「沒有道德約束」,然後巴不得用法律暴力規定別人不得觸犯和不得違背他這樣的自戀性嫉妒統治支配,實際上就是渴望暴力性奴役!
還什麼「婚姻制度&結婚不就互許給對方承諾,攜手共度一輩子」⋯⋯呸!把自己那些戀母情結自戀合併統治體驗自戀完美感妄想移情的自戀性嫉妒對別人情慾本能的剝削性禁錮的自戀統治支配(當然自己也好像自己融入被自己自戀性嫉妒統治操控的戀母移情對象那裡、所以所有情慾只集中在對對方一個人發洩的自戀性嫉妒統治之上),給說得多麼溫柔浪漫,實際上誰的情慾本能都不是單調狹窄的不是專門只對特殊某一個別人而作用、誰的情慾本能都不是特殊的某一個別人的自戀世界附屬成分那樣專門只為那個特殊的別人的佔有而服務的。YouTube網絡ID為「趙文正」的病人那些「攜手共度一輩子」實際上就是要別人簽署賣身契那樣、通過簽署被作為出賣自身情慾本能生物獨立性的法律手續的「婚姻」賣身契、要求別人要被法律規定接受他自戀性嫉妒要求別人被你禁錮而不能和別人也有互相善意快樂的情慾關係、要求別人規定要「依法」情慾本能就是要被你自戀性嫉妒的操控支配所剝削,並且還要一輩子這樣子,一輩子接受他們這等自戀性嫉妒的情慾剝削的自戀支配,這種人的那些「攜手共度一輩子」不就是這樣的自戀性嫉妒統治體驗自戀世界的自戀完美感妄想把自己給自我美化成好像多麼浪漫似的,所以這個「趙文正」這種病人把「攜手一輩子」給變成「你接受我自戀性嫉妒設定你不可以和別人上床不可以和別人有情慾關係、接受我自戀性嫉妒對你情慾本能的自由和其他滿足進行剝削性的支配安排,要約定了接受一輩子,你一輩子都要接受我自戀性嫉妒統治體驗的對你的這等支配安排」,然後把簽署賣身契那樣互相「許給你」要互相以婚姻名義執行對對方施加的自戀性嫉妒對情慾心身本能的禁錮和剝削、互相接受被對方以婚姻而名義「依法」施加的自戀性嫉妒心身統治的這等「承諾」,還把這樣符合自身自戀性嫉妒戀母移情的自戀世界性統治體驗的病狀態、被當作這是多麼「理所當然」的、符合這樣的病態的就是「安分」的,作為正常人類而情慾性愛心身情感高等發達地豐富複雜多層次的快樂活躍的「多情種」的,不服從你自戀性嫉妒戀母移情的自戀世界統治幻想了所以好像「不安份」了、不是荒謬又是什麼?別人的婚姻為什麼要被法律規定成就得是這樣的簽署賣身契規定互相發洩和互相接受自戀嫉妒對情慾本能進行禁錮和剝削的安排支配的形態?法律允許婚姻具有法律效率強制規定別人情慾本能就是好像自身自戀世界附屬片段那樣專門要接受自身自戀性嫉妒所發洩的禁錮和剝削的支配,法律允許婚姻可以具有強制規定別人專門要被自戀性嫉妒給禁錮著支配安排成專門就為自身服務、就是必須服從自身自戀性嫉妒對別人情慾本能和別人建立情慾關係的功能和自由以及快樂的禁錮的支配的法律效率,這不是封建性奴役的法律又是什麼??
後記:這種所謂的“婚姻忠誠”、其實只是要求”忠誠”於“以婚姻為名分儀式的’不允許你和別人發生性關係、你要接受我對你的這種性禁錮的安排設定‘的自戀性嫉妒的性奴役統治權力的強制剝削性支配擺布而已!它所要求的“忠誠”的對象、不是正面的建設性的快樂互動互相共情理解和給予建設的關係,而是要別人”忠誠”於別人給自己所施加的性嫉妒對別人情慾本能身心所進行剝削和禁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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