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生态系统里同一个生态位只能有一个物种”只是特例而非常态

“一个生态系统里同一个生态位只能有一个物种”只是特例而非常态


古典生态学的观点:“完全占据相同生态位的两个物种不能长期共存。”因为资源有限,总有一方竞争失败,被淘汰或迫迁,这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与现实也不一定符合(有时符合有时不符合),非洲野狗和鬣狗就处于类似的生态位,虽然打得不可开交,但就是没有“相同生态位只有一个物种卡位”的现象,狮子和斑鬣狗生态位也有交叠,但是还是在竞争中共存,理论沙盘推演上、同一生态位长期存在多角竞争也是可以的,只要一开始就势均力敌、并且各自的进化也势均力敌就可以了,“资源有限”不是问题,资源有限、使用资源的不同物种的个体数也可以有限嘛!


所以这就引出“完全占据相同生态位的两个物种不能长期共存”这种竞争排他原理的逻辑错误即使不同物种同时在同一时间段对同一被采食或者被捕猎的物种进行采食和捕猎,可不可以共存、并不是竞争排他性原理所想象的好像物种一多资源就少,物种的多寡跟使用资源的生物个体vs资源量的比例没有关系,其不同物种之间对同一资源的竞争和共享,就跟单独一个物种独占一种资源、这个物种自身个体数量庞大了之后照样会资源不够了、个体适量的话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和不同种群可以竞争共存是一样的,数量分配上毫无差异,只是被分散的资源是被不同物种的多个个体承担、还是被单独一个物种的更多数量的多个个体所承担,物种数量根本不是问题,个体数量才是关键(见图示),狮子种群之间的竞争就一点不比狮子和鬣狗之间的竞争要“友好”、不同种群的狮子根本就不认“大家都是狮子,所以竞争起来时我们相互比我们对斑鬣狗时要友好一点、竞争温柔一点”,所以斑鬣狗、野狗之类的物种和个体的数量的增加与狮子自身数量增加了没什么本质不同,如果狮子之间能共存,狮子和其他同一生态位的物种也能共存,种内个体过剩 vs 种间生态位重叠,结果无差别,而这也是生态学里的“竞争等价原则”,这种竞争共存于同一个生态位的现象其实在生态世界和在商业上非常常见的, 多物种竞争≠灭绝,只要竞争强度差不多 + 有反馈调节 + 进化势均力敌,完全可以稳定存在多个物种共享一个生态位,多个品牌和多个商业实体,也在共享同一个生态位。


苏联微生物学家Georgy Gause于1934年用培养瓶中的草履虫做了实验,发现两种不同种的草履虫会因为资源竞争而灭绝一方,于是提出了“完全占据相同生态位的两个物种不能长期共存”的“竞争排他性原理”(也称高斯原理),但是草履虫的实验只能只能证明草履虫同品种之间缺乏消灭对方的手段,如果对其他物种也无法消灭对方的手段,比如羚羊和角马,都吃几乎一样的品种的草,都被狮子和鬣狗、非洲野狗等捕猎,迁徙路线和生活区域都相同,但是谁也没法消灭谁,还有不同种类的猴子共存在同一片森林的经典案例,就一同生存在同一生态位了,只要能用不同策略使用同样资源,再多物种都能共存。


通过微观上的差异性的分化,就像分形几何那样,同一宏观生态位下的相互微观生态位的分化是可以无限的,因此资源的采集和使用是彼此微观精细地交错共存而不冲突的形态、就像分形结构之间的锯齿咬合那样其实可以是无限的,这个时候就会出现比如不同猴子处于类似的生态位而共享同一片森林甚至同一片树冠的情形;如果是相互正面冲突,因为各自进化的生存能力理论上可以是同步进展势均力敌、谁也消灭不了谁的可能性也是无限的,所以也很容易出现敌对但共存的情形、比如非洲斑鬣狗和非洲野狗。


商业和政治上多个实体共享一个生态位的简直不要太常见,否则中小企业统统倒闭了,一架大型商场和一条商业街里,好多个卖同类型产品的商铺都就是这样开着。政治上类似的政治人物和政党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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